www.mydingqi.com 來源:互聯網 作者:汽車配件110網 類別:修理廠管理 時間:2013/10/24
汽車修理廠是專門修理汽車和總成的單位,一般設置在汽車站內部,也有是單獨企業。目 錄1簡介2汽車污染1簡介
汽車修理的基本方法可分為:就車修理和總成互換修理。就車修理是在修理時對車上拆下的總成、組合件及零件,凡能修復的,經修復后全部裝回原車。總成互換修理法是除車架和本身外,其余總成、組合件、零件都可利用備品庫中的備用品進行換裝。2汽車污染
1 加大公務車節能減排力度政策回放:年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節能減排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公務用車節能減排工作做了具體要求:帶頭使用國產自主品牌、小排量、經濟環保、手檔變速的汽車;除特殊需要外,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加大高油耗和污染嚴重的“黃標車”更新力度,200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黃標車”更新工作;力爭在2008年將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公務用車油耗降低20%等等。點評:自主品牌在節能減排的政策影響下,將迎來更明媚的春天。《通知》中明確規定,中央國家機關要帶頭使用國產自主品牌車。其實,中央國家機關在采購自主品牌方面一直走在前面,國管局根據近年來自主品牌汽車質量提高、價格較低的實際情況,在嚴格執行一般公務用車排氣量2.0L以下配備標準的同時,適當調低車輛價格配備標準。2005年集中采購了100輛中華牌轎車,2007年又集中采購了紅旗、中華、奇瑞3個國產自主品牌的轎車各100輛,用于更新各部門“黃標車”,累計節約財政資金3000余萬元。‘2 自主創新產品實行首購+訂購政策回放: 年初,財政部下發《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要對自主創新產品實行首購和訂購制度。采購人采購的產品屬于首購產品類別的,采購人應當購買《目錄》中列明的首購產品,將政府采購合同授予提供首購產品的供應商。符合訂購條件的,采購人應當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訂購產品供應商,簽訂訂購產品政府采購合同,確保充分競爭。點評:近一年來國家密集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為自主創新企業提供了越來越好的發展環境。但同時也存在問題,《辦法》中規定,首購產品由財政部會同科技部等部門研究確定后納入《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內實行首購。《目錄》的空缺,讓訂購制度缺乏依據,期待《目錄》盡快出臺。3 北京實施國Ⅳ排放標準政策回放:從2008年3月1日開始,北京開始實行國Ⅳ排放標準。根據車型的不同,國Ⅳ排放標準將分3月1日和7月1日兩個時間階段執行。據測算,一輛國Ⅳ車比國Ⅲ車污染物排放降低約50%。自3月1日起,凡是注冊登記北京牌照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即最大總質量3.5噸以下的乘用和商用汽油車,實施國Ⅳ排放標準;7月1日起,北京市公交、環衛、郵政柴油和天然氣發動機車輛,實施國Ⅳ排放標準。點評:北京率先實施國IV排放標準,在短時期內,在京單位公務車采購將受到了車型減少的影響,但從長遠來看,不僅有助于提高汽車的尾氣排放技術水平,更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規的政策功能。雖然國Ⅳ排放標準減少了采購人的選擇余地,但主流車型基本上都符合新的標準,基本上不會影響采購人的采購。4 第三批綠色采購清單出臺政策回放:2008年8月,財政部和環保部聯合公布了調整后的第三批“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三批清單共有32個汽車企業的504個產品型號入圍,幾乎涵蓋了國內所有的主流汽車廠商。第三批綠色清單不僅大幅增加了金杯、中華、榮威、名爵、哈飛等自主品牌車型,奔馳和寶馬這些高端品牌也位列其中。點評:政府優先采購環境標志汽車,將會引導汽車企業生產環保汽車產品。獲得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產品不一定能進入政府采購清單,而“清單”中的產品一定是環境標志產品,因為“清單”里的產品要體現政府采購的政策要求。例如,節能減排、鼓勵小排量、符合現行公務車的配備標準等。但也有政府采購人士認為,現在對“清單”中的產品實行的是優先采購,力度不夠大。如果是強制采購,對環境標志產品的支持力度會更大。5 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汽車政策回放:2008年8月1日,國務院及國務院辦公廳先后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要降低小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進一步擴大不同排量汽車消費稅稅率差距。并將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列入政府采購清單,新購公務車應優先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點評:公務車采購一直提倡購買節能環保和新能源車,但如何真正落到實處,還需要一些強有力的手段。此次國務院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兩個通知對于節能環保和新能源車在政府采購市場意味著極大的商機。清潔新能源車一旦被列入政府采購清單,在公務車采購中就具有強制效果。新能源車在政府采購中也會得到實質性的扶持。6 《反壟斷法》規范汽車售價及廠商關系政策回放: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正式實施 。涉及汽車產業的細則有:第二章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第一款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第二章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第二款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第三章第十七條: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第四款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第五章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點評:以上條款主要對加價賣新車、最低限價、經銷商只能銷售單一品牌、地方保護主義等現象進行了規范。這些現象在各地的公務車市場也普遍存在。但由于沒有相關實施細則及懲處措施出臺,《反壟斷法》實施遠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7 大排量汽車消費稅上調政策回放: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具體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L以上至4.0L(含4.0L)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L(含1.0L)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點評:汽車工業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戶,是節能減排工作的重點。近年來,我國汽車保有量大幅攀升,造成的空氣污染日益嚴重。同時,隨著石油對外依存度的不斷提高,能源安全問題也已變得十分突出緩。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促進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實現。8 降低公務用車配備標準政策回放:2008年9月11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和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具體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降低中央和國家機關一級預算單位公務用車的配備標準”是此《通知》的一部分重要內容。“一般公務車排氣量要在1.8L(含)以下、價格要在16萬元以內,機要通信用車排氣量要在1.6L(含)以下、價格要在12萬元以內。”調整后,一般公務用車的排氣量從2.0L降到1.8L,價格從25萬元降到16萬元,此舉符合國家降低行政成本,節能減排的方針政策
更多>>
湘公網安備 431202020000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