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110網 俠名 汽車保養維修 2009-5-19
【正文】 5月17日,杭州“飆車案”的司法進程取得進展。當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依法批準逮捕。 5月7日晚8時許,杭州文二西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20歲的胡斌駕駛一輛三菱跑車在高速行駛中,撞上年僅26歲的寒門青年——譚卓。后者年輕的身體被巨大的沖擊力高高拋起,高達5米,并落在距離撞擊點20米的地方。事發后,譚卓不治身亡。 一方的關鍵詞是富家子弟,改裝跑車,超速行駛,事發后他的朋友們若無其事;另一方是26歲的有為青年,父母下崗,本人正準備結婚,事發時行走在斑馬線上。 盡管當事雙方家庭背景對比懸殊,但不足以改變這原本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的本質。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經意間引發了一場漫長的爭議。 應對機制考量 事故發生在5月7日晚8時許,事發地點位于杭州市主城區。初夏的夜晚八點許,路上還有不少行人。 一輛紅色的三菱跑車急速駛來,沒有任何剎車減速,在經過南都德嘉小區門口的斑馬線時,撞上行人譚卓。 時間至此,這還不過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再嚴重一點說,也就是一場性質嚴重的惡性交通事故。 然而,隨后發生的一連串反應推動著事件的迅速升級。 5月8日下午2點,西湖區交警大隊召開了事故通報會。警方公布自己的初步調查結果稱,肇事車輛是否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不詳,車速認定70公里每小時。 “根據當事人胡某及相關證人陳述,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70公里/小時左右,而肇事發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時。胡某承認,當時未注意到行人動態。至于行人當時行走的確切位置,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誰都不能避免越過雙黃線的!” “沒有飆車這一說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 西湖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建國的說法引來多方質疑。 “70碼能夠將人撞出20米遠、5米高?”警方的初次新聞發布會的結論并不能令太多人信服。 質疑的聲音以時常參與專業賽車比賽的韓寒的評論最具代表性。韓寒推測,事發時的車輛時速應該在120公里/小時左右。 此外,外界對警方在新聞發布會上的幾個問題的回答開始有不滿,有些人的印象是對關鍵問題“不是含糊不清,就是偏向肇事者一方”。 一是事發時的時速。在事發20小時后,有信息公布出來:肇事車輛是否存在改裝,警方稱不詳;死者是否行走在斑馬線上,警方也稱不詳。 “交警現場勘測的時候,要畫事故現場圖,并根據車輛軌跡進行判斷,如果連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都不詳,就等同于交警沒有出現場。”一名當地交警告訴記者。 5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再度發布消息,但對民眾關心的車輛是否改裝,車速到底多少,車輛是否逆行等關鍵問題,暫時無實質性回答。 “目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公安機關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嚴格、公正辦理,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案件辦理的進展情況,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及時向社會公布。”在有些網友看來,公安部門的措辭并不能真正解答外界的困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