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問題車賣給消費者,這不是忽悠人嗎?”日前,義烏市民黃先生致電新報消費維權熱線反映,他新買的轎車發生了小刮擦,修車師傅稱這輛車的油漆是重新噴的。他要求4S店退車,但遭到對方拒絕。 相關閱讀: 【讀者投訴】 新車的油漆 竟被重新噴過 3月11日,黃先生在義烏某汽車4S店花13萬余元錢買了一輛轎車。此后,他又在4S店安裝了導航儀等裝置,共花了8000元錢。 5月10日,黃先生倒車不慎,車尾與花壇發生刮擦。維修時,一名有著10多年修車經驗的老師傅查看了一番,詢問黃先生是否重新噴漆過。“沒有啊,這車買來才2個月。”黃先生不解。“那你肯定被忽悠了,這車到你手上之前,已經重新噴過油漆。”修車師傅說。黃先生十分氣憤,立即前往4S店要求退車,并要求賠償相關損失,但遭到商家拒絕。 5月14日,記者聯系上這家4S店經理曹某。曹某稱,因為黃先生要車比較急,該4S店從別的地方組織貨源,才將車按時交到黃先生手中。“我們只是介紹人,并不知道這車有問題。我們也是受害者,不能承擔賠償責任。” 5月15日,義烏市消保委召集雙方調解。工作人員認為,雖然這輛轎車是其他地方的貨源,但購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是該4S店,將重新噴漆的汽車銷售給消費者,明顯有欺詐的嫌疑。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予以賠償。 經調解,4S店最終同意全額退款。因重新購車造成的損失,由4S店一次性補償黃先生2000元錢。對此,黃先生表示滿意。 【消費提示】 購車及維修時 要擦亮眼睛 昨天,記者從義烏市消保委了解到,今年以來,市民對于汽車底盤變形、新車出現爆胎、油漆重新噴涂等問題的投訴增多,問題主要集中在汽車產品質量、車輛維修、售后保養、購車合同等方面。 那么市民在購車時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義烏市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交車時,一定要仔細驗車,特別是對較隱蔽之處,如底盤、發動機艙等,要仔細察看是否存在油漆被重新整形現象,還要檢查輪胎有沒有鼓包、開裂等現象;車輛保養維修,最好選擇在4S店或特約維修點按期進行保養,同時要及時記錄,這樣可以減少索賠難度。 “預訂購買新車的,要將約定時間寫進合同,如果經銷商超過時間尚未交車,消費者可以索賠。還要注意廠家的特別約定,因為有些廠家約定,假如車輛沒有到廠家指定的售后服務店進行保養和維修,一旦發生車輛質量問題,廠家不承擔責任。”針對目前市民購車前后較容易忽視的細節,義烏市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購車及維修過程中要擦亮眼睛,謹防被忽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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