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俠名 汽車保養維修
2010年8月9日,維權網接到濟南房女士的投訴:“我的車子買了整兩年了,也在4S店整整呆了兩年。車子買了還不到一個月,各個部件就已經開始修理。連廠家都清楚我的車子問題很多,難道就不能給我從根本上解決么?最近車子發出的聲音比拖拉機的還要難聽。”相關閱讀:北京順義第一家比亞迪4S店開業 比亞迪廠大欺客大品牌還能走多遠 比亞迪被客戶指出無視油管脫落質量問題 消費者:我的生命安全誰來保障 “我實在忍無可忍了,想來討個公道,這個問題誰能給我解決?”房女士非常無奈的說。她的車子從買回家的第一天開始到現在就一直在修理,許多問題4S店都解決不了,并被告知問題是“胎里帶來的”(車子出廠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 房女士心有余悸地說:“有兩次因為車子的原因我差點出意外。一次是在我剛剛從4S店修理完車子回家的路上,車子的皮帶彈簧斷裂;還有一次是在開車途中,檔把突然脫落,整個車子都失控了,還好當時的車速不快,要不然后果不堪設想。請問誰來為我的生命安全負責?” 消費者曝兩年驚人維修記錄 兩年之內房女士的汽車維修次數竟然達到47次,以下是房女士兩年之內在4S店更換的部件: 變速箱1個,汽油泵2個,離合器總成、剎車、剎車盤各一個,座椅3個,車鎖1個,轉向機1個,助力泵1個,方向管柱1個,節氣門2個,回油管1根(至今未解決車子啟動時的哨音問題),天窗更換3次,4個門的升降各更換4次,離合泵1個,油浮子1個,公里表1個,檔把子2個,車身噴漆3遍,雨刮左右各換2次,反光鏡更換1次。 “還有其他的部件我暫時想不起來了,至于內飾板和密封條我就不想說了。”房女士非常傷心地說。 即便有如此多的維修記錄,廠家也拒絕保修。房女士很生氣地說:“我的車子跑了5萬1千公里,因為發動機的問題4S店說他們修不了,讓我直接找廠家,廠家說我的車子出保了,可是保養手冊上寫的清清楚楚‘5年10萬公里保修’,怎么就出保了呢?” 消費者額外損失誰負責 “先不說我修車的費用和我的誤工費,在我去外地出差的路上,車子的電腦主板燒了,導致我沒能按時到達目的地與商家簽訂合同,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想問這個經濟損失由誰來賠?”房女士反問道。 比亞迪公司相關負責部門電話無人接聽 編輯接到投訴后立刻致電比亞迪總廠了解相關情況,該公司的服務總臺幫忙接到了相關負責人的分機,可是一直沒人接聽,總臺的服務人員說:“我們的工作人員可能提前下班了,您下午再打吧。”可是,當維權網下午再次致電比亞迪公司的時候仍舊沒人接聽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 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比亞迪汽車的質量現在已經受到消費者的普遍質疑,不少消費者都向維權網發來了投訴信息,不知道比亞迪公司的負責人是否也收到了相關信息,作為一個企業,產品質量和公司信譽至關重要,可是比亞迪公司為什么卻視而不見呢? 截至編輯發稿時,比亞迪公司的相關部門仍舊沒人接聽電話,希望比亞迪公司能夠早日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重新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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