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俠名 汽車保養維修
“舊車新賣、一車兩賣、商品房延期交付等一批案例在消費投訴中都很有代表性,希望公布后給消費者作一些提醒。”昨天下午,昆明盤龍區工商局通報了2010年的消費投訴典型案例。 董先生在某汽車銷售公司以正常銷售價格買了一輛豪華轎車。在使用過程中,因該車方向傳感器反復故障,影響正常使用。去報修時,卻發現有其他姓名的維修記錄,且在申報保險過程中,也存在之前有其他姓名投保的行為。董先生質疑該車存在二次銷售行為,撥打12315投訴。 經查,該汽車銷售公司確實存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將已售退回的車以新車名義進行二次銷售,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39條。盤龍工商局對其處以改正其違法行為,重新調換一輛新車給消費者的決定,同時還對該銷售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盤龍區消協青云分會也接到一起類似投訴。江女士在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一輛新款馬自達轎車,價值22.98萬元,但落戶后發現車輛有磨損過的銹跡,懷疑該車不是新車且商家有欺詐行為。 消協工作人員將車送到昆明理工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結果為車輛里程與車輛磨損不一致。消協多次調解,最終由經銷商退回本金及落戶所產生的費用,并賠償車款30%,共計33.374萬元給消費者。調解結果雙方都表示滿意。 “買新車時一定要仔細檢查,特別注意剎車片、輪胎、內飾等是否完好,是否有使用過的痕跡。”盤龍區消協提醒。(都市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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