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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就交強險漲價相關問題走訪多家4s店、修理廠及車主,出乎意料的事,提到公司出售交強險虧損,九成車主都不是不相信。對于是否接受交強險漲價,所有車主都表示反對。 “客戶不應為保險公司核保問題買單” “保險公司核保能力不行干嘛要讓消費者買單?”問及是否接受交強險漲價,一位劉姓車主直截了當地說道,“保險公司核保再嚴格一點我們接受,交強險不盈利,道德風險是主要原因之一,保險公司不能有效防范,也不能從消費者身上下手。” 記者走訪一家私人汽車修理廠,廠主李經理表示:“交強險并不是沒有利潤,前些年哪有什么交強險。現在每輛車都必須上交強險,但是出險的才多少?一年買一次,不出險錢就白交了。還是概率問題,這都是為強制那些不買保險的人出臺的。本來這些錢大家就不愿交,還再漲錢?”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引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劉姓車主也有與上述李經理類似的表述,“交強險理賠的額度都是很低的,也就是為了強制那些不買車險的車主。如果沒有交強險,他就什么保險都不買,出險了怎么辦?大部分人都是規規矩矩買保險的,除了交強險之外還會買商業車險。” 另外,劉姓車主表示,一般出險都走商業車險程序,流程比較簡單。“給你算一筆賬,北京現在有400萬車輛,每輛車每年繳納950元交強險保費,一年這就是38個億。保險公司說全賠出去了,還虧著,那是怎么賠的,沒人知道,沒有人去審計他的錢具體怎么賠出去的,沒有第三方監控。” 另一個有關費用的問題便是,車主是否交強險區域差異化費率。“我覺得應該差異化,不同的地方風氣和人的素質是不一樣的。道德風險無形中會加大理賠風險,在道德風險高的地方,理應提高費率。”一位車主這樣對記者表示。 “我覺得不應該差異化,就像車牌這個問題,在北京現在買個普通車牌號要四萬多,還要排好幾個月的隊。有人為了省錢就會去河北買個車牌,在北京用,誰也沒規定說河北的車不能在北京開啊。只要每年再開去河北審車就行了。如果實行差異化費率,可能也會出現這種狀況。”一位車主為記者舉起了買車牌的例子。 “交強險里的財產保障是雞肋” “我對保險公司理賠的額度還是挺滿意的。”將車停靠在路邊等人的一位車主表示,對于能否接受交強險剔除財產保障,車主也表示可以接受,“交強險的財產保障就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一是,它保障的額度很低;二是,額度難以確定,比如我撞的車載的是一車西瓜,還是一車古董,賠款額度肯定不一樣,這些問題只能通過法院來解決。而且,無論你車里裝的是什么,都不會給你太多錢,比如一臺筆記本撞壞了也就給你個幾百塊錢。法院訴訟又很麻煩,所以其實有沒有都無所謂。 ” “還不如直接把交強險分為撞人或者撞車,財產保障真沒多大用。”另一位車主也有同樣的態度。 “有總比沒有的好吧,無所謂。”這也許代表了大部分車主的心聲。而網絡調查顯示,有62%的網友不接受交強險剔除財產保障;有29%的網友表示可以接受剔除財產保障。 多數客戶對保險公司理賠滿意 “我們明明是遵紀守法的模范車主,出險我們也不想啊,幾百塊錢的事還唧唧歪歪,不肯給賠,什么事啊。”一位車主對某保險公司的理賠不甚滿意,“保險公司也不嚴格核查就怕虧損,但是太嚴格吧又給我們帶來很多麻煩,弄得人人都跟騙子似的,其實騙錢的也就那幾個人。” 這也與網絡調查的結果一致,關于保險公司賠款是否合理的問題,47%的客戶不滿意,有34%的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理賠額度表示滿意。 “我們懂保險的不怕保險公司不賠,明明白白條款都寫著呢,跑不了,所以我們不坑保險公司但是我們也不怕。”一位略懂保險的車主這樣表示,“其實,如果大家都真了解保險了,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也就少了很多麻煩。” 對于“您認為醉酒是否應掛鉤交強險費率”這個問題,網友的意見較為統一。有70%的網友投票表示醉酒應該與交強險費率掛鉤,“酒后駕車這種行為,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這種行為早就杜絕了。我覺得力度還不夠。”一為車主憤慨道,“你不撞人,別人不一定不撞你,很多時候都是酒駕惹的禍。” “和酒駕掛鉤,這點我支持!”另一位車主也表示。 “我認為交強險對酒后駕車的處罰,遠沒有達到應有的警示作用。”路邊車主表示,“你看因為醉酒出多少事,開車撞死人最多是坐七年牢。” 經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編分則)》有這樣的規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車險騙賠主要不在顧客” “以前交強險可能會虧損,現在不存在虧損問題,全國聯網了,哪輛車出了事,第二年就很難找到愿意給保的保險公司,即使是愿意賣保險給你,也都加很多錢進去,消費者自己都買單了。”一位修理廠廠主表示,“保險公司說虧損,出險的才幾輛車?都去騙賠了?” 從網上調查來看,有60%網友持有同樣的觀點,認為交強險虧損系保險公司自身經營不善所致,另外有34%的網友認為是制度設計缺陷,還有3%的網友認為是投保人要求過高,有3%人選擇“說不清楚”。 “我認為是保險公司核保部嚴,沒能有效防范道德風險。”一位車主表示,“保險公司收了我們的錢,就應該有能力辨別,大部分人都是遵紀守法的。” “現在個人客戶基本沒有騙賠的,或者不應該稱那為騙賠,客戶都是有點占小便宜的心理,自己的車該修了,想讓保險公司掏錢,一般就會在出險后多要一點,純粹騙賠無中生有的少,他們也都是把這部分錢用在修車上。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國壽財險一位有十幾年工作經驗的定損員徐某表示。
“顧客能讓保險公司掏多少錢啊?大部分是修理廠與公司員工內外勾結,把錢掏走的。”某位修理廠廠主很直率,“比如一個車門壞了,再給弄壞一個,多余的錢不就來了。或者車根本沒別的毛病,嚇唬嚇唬他(車主),他肯定立馬掏錢修了。”此廠主表示,車險定損也存在很大浮動,不同的定損員會有不同的結論,還有各種人情、利益牽涉在里面。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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