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網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9-26
一、凡購買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標準電動自行車,且已滿16周歲的常州市區居民,自2005年9月25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購車發票、產品合格證及所購車輛,到市車管所(電話:6908323)及北環路45號(原無線電元件八廠,電話:5202967 )集中辦理手續,領取本市市區牌證。每輛電動自行車核發牌證收費人民幣8元。申領時市民還應填寫登記卡,登記卡在上牌現場領取,也可到當地派出所領取。 二、如果市民購買的電動車已被列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表》,無疑是可以上牌的;如果市民購車時間較長,所購車型已不再生產,企業也不再為這類產品申報備案表,只要車輛性能符合標準,也可以上牌;如果市民購買的是電動摩托車,騎行速度(Tempo)、電瓶功率、整車重量都超過電動自行車標準,對這類車輛不予上牌。 三、如購車時間長了,合格證、發票早沒了;還有買車時商家只開了收據,沒開發票,能去領牌照嗎?有關部門負責人說,對于手頭持有收據的市民,銷售企業有義務在法律規定時間內為其開具發票;車輛合格證可到銷售企業去補;發票遺失的市民可到銷售企業復印發票存根并蓋(Guy)章,只要復印件與身份證明一致也可上牌;無購車發票、合格證,無法證明車輛來歷的市民,先進行登記,延后處理。 四、在申領工作前期,先受理常州市區(不含武進)居民的上牌申請。對于長期居住在常州市區的武進戶口居民和外省市人員,車管部門在申領工作后期會通過媒體告知上述人員前來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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