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出游已成為一種時髦的消費方式,每逢長假更是一車難求,而由此引發的消費投訴也呈快速增長。據黑龍江省消協不完全統計,2010年有關汽車租賃的消費咨詢投訴比2009年增長了50%。 李先生于2010年7月21日向哈爾濱某汽車租賃公司租用了一輛汽車,租車費用160元/天,汽車行駛100多公里(行駛到綏化)時,因內置離合器片、離合器壓盤、分離軸承等零件老化,出現故障。李先生與公司聯系,該公司讓其在綏化維修后再回來報銷維修費。經維修,更換汽車的內置離合器片、離合器壓盤、分離軸承,維修費共970元。后來李先生要求該公司報銷維修費,但該公司按哈爾濱維修所需費用標準來報銷,只同意報銷500多元,李先生認為極不合理。 吳先生于2010年10月26日,向某汽車租賃服務部租了一輛比亞迪F3汽車,費用為150元/天,并交納押金3000元。11月2日,吳先生如期還車,商家稱只能先退還2000元押金,要10天后看是否存在交通違章再退還剩下的1000元。11月11日,吳先生聯系商家退押金,商家卻稱擋風玻璃碎裂不予退還。吳先生表示當時退車時商家已檢查清楚沒有發現問題,現卻稱玻璃碎裂極不合理。 省消協發出消費警示,消費者租車出行前一定要注意合同細節,合同中應記載車況承諾、車損理賠、租賃超時如何計費等內容。消費者如認為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應要求商家進行修改。提車之前勿忘試駕。消費者在提車時要細心檢查車況,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對于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也應向租賃公司咨詢清楚。在有可能的情況下,最好有經驗的人一同前往,判斷有無安全隱患。(黑龍江日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