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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意見分歧?技術路徑分歧? 基于政府部門已經明確不會從國家層面出臺汽車產業“十二五”規劃,對今后十年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更有指導意義的新能源汽車政策繼而被認為是未來五年關系到汽車工業發展最重要的政策綱領。 然而,雖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2011年~2020年)》(下稱《規劃》)草案已經上報國務院,但何時通過審批仍未明確,《規劃》可能繼續難產。 雖然在各方利益糾葛中,《規劃》有繼續“難產”的危險,但經過反復論證,新能源汽車最終的發展方向、定位等也在逐漸清晰。 多方角力 在9月2~4日于天津舉辦的“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間隙,國家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副司長陳家昌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目前很多問題行業里還沒有坐在一起談,“(規劃)出臺不會這么快。” 這與新政馬上出臺的說法有很大出入。事實上,主管新能源汽車的各政府部門之間各自為政是不爭的事實。早在今年上半年,科技部率先征求行業和社會意見,并悄悄出臺了電動汽車科技發展的“十二五”專項規劃。政策規定,“十二五”期間,科技部會從科技研發的角度安排專項資金30億元,用于支持純電動汽車。 另據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執行副會長張小虞透露,《規劃》遲遲不出臺,主要是由于財政部有分歧。“國家對于節能車型有3000元補貼,但由于前兩年國家各種補貼政策的激進,不僅車市增長不在計劃之內,更是完全打亂了財政系統的規劃。在政策收緊的今天,財政部當然會有自己的想法。對新能源車如此,對節能車也如此。”張小虞表示。 而針對《規劃》延遲出臺是因各部門意見不統一的問題,在3日的論壇上,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公開坦言:“對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路線等一切意見,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高度一致,而且是各部門會簽以后上報國務院的。” 對此,《規劃》起草人之一、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任顧問張書林表示,《規劃》中關于新能源汽車的技術路徑是很清楚的。但為什么各部委會簽上報國務院已經快一年了,還因為技術路徑不明確而出現爭議呢? 張書林認為,主要是主管汽車的有關政府部門和一些工程院所、高等院校里一些知名專家學者,包括一些在國務院相關部門工作過的領導,分別通過各自的渠道對中國發展新能源汽車向國務院提出一些建議,造成國務院認為技術路徑不一致的局面。 對于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在前段時間的《求是》雜志上撰文稱,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方向和最終目標并不十分明確,總理要求“都必須盡快明確下來”。 從現在的市場情況來看,解決汽車產業主管部門協調力不夠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從去年開展新能源汽車私人購買試點開始,截至目前,全國范圍真正賣出的新能源乘用車僅區區幾百輛。而廣大汽車企業普遍反映,政策不明導致投資沒有方向,無法發力。 業界一致認為, 《規劃》應盡快推出,這樣各方就可以走上一條發展之路,否則將最終影響到汽車產業的發展。 兩大變化 據記者了解,正在審批中的《規劃》與最初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已出現兩處較為明顯的變化。 首先,階段性銷量目標可能已經取消。在《規劃》最初版本中曾提到,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位居世界前列的目標。而據張小虞向記者透露,這樣的數字過于激進。 其次,國家給予千億扶持資金的提法也將被虛化。征求意見稿中提到,未來10年,中央財政將投入1000億元用于新能源產業核心技術,其中,500億元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促進公共平臺等聯合開發機制;300億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200億元用于推廣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的節能汽車。另外,還將有100億元用于扶持核心汽車零部件業發展;50億元用于試點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千億元扶持資金絕對是空話。根據WTO原則,國家投入僅可以在基礎材料方面,而對于形成生產能力方面的投入,國家不能沾邊,如果沾邊怎么辦,那算是國家補貼,違反了WTO規劃。”張小虞強調。 而此前爭議較大的混合動力汽車是否應該納入新能源汽車之列,也有了明確說法。據張書林透露,對于新能源汽車的概念,這次報給國務院時明確講清楚了,主要為采用新型動力系統、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車,當前主要的品種包括可充電式混合動力、PLUG—IN純電動汽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 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總體組的專家、汽車工業學會副秘書長張進華3日表示,中央部委以及產業界基本上達成共識,制定了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的雙重戰略。 “當然,從具體做法上,政府政策支持的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對傳統技術升級,可能更多地考慮用法規約束,比如第三階段油耗法規將要實施,另一方面用財稅激勵來推動節能技術的應用和普及。”張進華透露。 另一個目前存在爭議的是充電模式問題。張進華表示,《規劃》中明確提出大力發展以“停車位慢充為主,社會快充為輔”的基礎設施模式,“產業界的意見認為,快充和換電模式目前并不適用于乘用車”。 事實上,汽車行業也在反思此前在新能源汽車方面的步子是否邁得太大。記者獲悉,相關部門對于新能源汽車制定了新的“三步走”規劃,即第一階段,在2008年到2012年期間,在城市的公共交通領域,以公交、出租為主,推廣應用以混合動力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第二階段,2012年到2016年左右的時間,除了繼續推動在示范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之外,再適度向私人推廣應用以小型純電動為主的新能源汽車;第三階段,2016年以后到2020年,希望能夠讓以純電動、混合動力為主的新能源汽車逐步進入市場,或者是能夠跟傳統汽車相比在一定的領域具備競爭力。(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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