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汽車配件110網 修理廠管理 2013/10/22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739.1-16739.3-1997) 一、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合法的技術經濟合同書 應具備下列專用設備,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通用設備,計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潔作業設備 1、汽車外部清洗設備 2、零件清洗設備 (二)補給、潤滑、緊固作業設備 1、舉升設備或地溝 2、機油加注器 3、齒輪油加注器 4、潤滑脂加注器 5、各種工作介質加注器 6、輪胎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7、懸架彈簧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三)檢查、調整作業設備1、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 ⑴發動機綜合檢測儀 ⑵氣缸漏氣量檢測儀 ⑶曲軸箱竄氣測量儀 ⑷潤滑油質量檢測儀 ⑸潤滑油分析儀 ⑹工業纖維內窺鏡 ⑺電器試驗臺 ⑻廢氣分析儀(從事汽油車維修) ⑼煙度計(從事柴油車維修) ⑽聲級計 ⒀電控汽油噴射系統檢測設備(從事電空汽油噴射式轎車維修) ⒁無損探傷設備 ⒂轉向盤轉動量檢測儀 ⒃車輪動平衡機 ⒄轉向輪定位儀 ⒅前照燈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⒆制動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⒇車速表試驗臺(允許外協) 2、專用設備 ①磨氣門機 ②氣門座銑削及氣門與氣門座研磨設備或工具 ③充電機 ④噴烤漆房(從事轎車維修)或噴漆設備 ⑤制動鼓和制動盤修理設備 ⑥制動蹄磨擦片和制動塊磨擦塊修理設備 ⑦輪胎、輪輞拆裝設備 (四)通用設備 1、鉆床 2、電焊設備 3、氧-乙炔焊設備 4、釬焊設備 5、液壓或機械壓力機 6、空氣壓縮機 7、砂輪機 8、鉗工工作臺及設備 (五)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須經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并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 1、量具 ①外徑千分尺 ②游標卡尺 ③內徑百分表,內徑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規 ⑨量杯 2、計量儀器(儀表) ①萬用電表 ②電解液比重計 ③高頻放電叉 ④轉速表 ⑤輪胎氣壓表 ⑥氣缸壓力表 ⑦發動機檢測專用真空表 ⑧溫度計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頂 ②扭力板手 ③各種板手 ④手電鉆 ⑤各種拉壓器 ⑥各種手動鉸刀 二、設施條件 (一)生產廠房和停薪的設備 1、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結構、設施必須滿足汽車維護和汽車小修作業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等有關規定,地面應堅實、平整 2、停車場地界定標志明顯,不準占用道路和公共場所進行維護、小修作業和停車 (二)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 企業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應與其生產綱領和生產工藝相適應 1、主要總成和零部件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應在生產廠房內進行。主要設備應設置在生產廠房內。主生產廠房面積應不少于200平方米 2、停車場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人員條件 (一)技術管理人員 應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并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二)技術工人 1、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其從事的生產范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于15人 2、各工種技術工人必須經專業培訓,取得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并經過交通行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持證上崗 3、各工種均由一名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的技術工人負責,其技術等 級: ①汽車發動機維修工、汽車底盤維修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鈑金工、汽車維修漆工、不低于中級 ②其他工種不低于初級 (三)質量檢驗人員 質量檢驗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1、質量檢驗人員必須經交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并取得"質量檢驗員證",持證上崗檢驗。應至少有2名質量檢驗員 2、應至少配備一名經正規培訓取得正式機動車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等級不低于中級汽車駕駛員。試車員可由質量檢驗員兼任 (四)財務人員 應至少有兩名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有一名經過行業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 四、質量管理條件 1、必須具備并執行汽車維修技術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汽車維修相關標準 2、必須具備所維護小修汽車的維修技術資料 3、應具有進廠檢驗單、過程檢驗單、竣工檢驗單、維修合同文本和出廠合格證等技術文件 4、應具有并執行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工藝文件、質量管理制度、檢驗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標準和計量管理制度、機具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產條件 1、企業應有與其維修作業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2、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六、環境保護條件 1、企業的環境保護條件必須符合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規章、標準 2、應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采取合適的處理措施和設施,使之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 七、流動資金條件 流動資金應不少于10萬元 八、中外合資(合作)維修企業和特約維修中心(站)條件 1、中外合資(合作)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除應具備合資(合作)維修企業特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本標準規定的各項條件 2、特約維修中心(站)進行二類汽車維修企業生產范圍內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時,必須具備本標準規定的各項條件 九、承擔救援維修條件 企業承擔車輛救援維修業務,還應配備牽引車輛或救援維修工程車和通訊工具 1 |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1.范圍 2.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67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3. GB/T 16739.2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4.第2部分 汽車專項維修 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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