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張絲倩)“新車買來不到一個月,我已經到4S店里修了7次了,本來花錢買車就是為了方便,現在卻給自己找了不少麻煩,我要求換車,可是廠商堅決不換!”20日徐先生在亞心網論壇上發帖,希望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新車出問題打著雨傘開到4S店 徐先生5月底在新疆眾悅商貿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比亞迪G3豪雅,不想當天下午愛車就出了問題!伴_車的時候,變速箱就異響,工作人員說新車都這樣,磨合一下就好?僧斳囬_到300公里的時候,變速箱徹底就壞了,當時我要退車,4S店堅決不給退,在協調下4S店賠償了2000元錢,把車維修好了。” 車修好后,徐先生認為不會有什么問題了。“沒想到,第4天副駕駛玻璃升不上去,第6天天窗打不開了,第8天空調又壞了,只能吹暖氣,第14天大燈又壞了,第20天剛好下雨天窗又關不了,只好打著雨傘開到4S店,這幾天倒車雷達又壞了!睙o奈之下,徐先生再次將車送到了4S店。 徐先生說:“買車不是為了頻繁修車,我不想再這樣修下去了,對于比亞迪的質量服務本人嚴重失望,要求廠家換車或退款賠償損失!但是,眾悅公司下屬的比亞迪4S店堅決不給換!” 經銷商:不給退換只給維修 一位比亞迪4S店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以來,4S店已經接到了數起這款車型的質量問題投訴。一些用戶向我們反映車速傳感器失靈的問題,另一些用戶反映發動機的問題。不巧的是,這些問題全被徐先生碰到了! 比亞迪4S店一位曹姓售后經理稱,該車實行2年6萬公里的保修政策,如有任何質量問題,他們都會按照規定實行免費維修。 他強調,“任何一輛車,都會有一些小問題,作為經銷商,我們沒有權利換車。但是我們已經和廠家反映,一定會解決徐先生的問題!” 小資料: 根據《家庭汽車產品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占用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超過35日的,或者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后,又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維護和修理記錄、購車發票,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型號整車,消費者接受更換時應向銷售商支付相應的合理使用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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