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6-21
5月中旬,南昌市民劉先生把自己的天晨牌電動車停在沃爾瑪后門停車場,看管人員收了5角錢停車費,劉先生向她索票時,看管人員說沒有票,并一再保證不會丟車。結果事與愿違,劉先生的電動車丟了,看管人員以沒有證據為由推卸責任,劉先生也因證據不足而維權無門。 *收停車費不管丟車事 記者走訪了新大地(Terra)、沃爾瑪、百貨大樓、洪客隆、萬壽宮等人流量相對較大的非機動車停車場,發現這些地方的看管人員不給票據現象普遍存在,若車主索要票據,看管人員就以沒有票據為由拒絕。 提到丟車一事,馬先生就氣不打一處來。6月初的一天,他把剛買了5天的電動車停放在江醫二附院門前的停車場,并交了5角錢停車費,當時看管人員稱沒有票據,他叮囑了幾句也就算了。但自己的電動車被偷后,看管人員卻堅持不承認其負有賠償責任。 此后,他曾與看管人員交涉協商,希望能賠償他一定的經濟損失,但遭到拒絕。記者采訪發現,南昌多數停車場只收停車費,丟了車一概不負責。 *拒給票據費用進腰包 從今年5月1日起,南昌市城區非機動車占道停放收費標準已經開始執行,停放非機動車可開具票據,電動車每輛每次收費標準為0.5元,定點包月的收費標準分別為每輛10元,停放管理時間為每天7時到22時。 據悉,目前南昌市非機動車停放點的看管人員都是社區招聘的,主要照顧下崗職工、特困戶。看管人員每月從社區領取票據,社區根據票據情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除基本確保看管人員每月拿到300元生活費外,其他收入全部上交社區。如果效益好,社區還會獎勵看管人員200元左右。 在洪客隆停車場門口,一名看管人員以沒有票據為由,不給記者電動車停車票據。她向記者透露,票據(非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泊位費收據)是與收入掛鉤的,票據交得越多,上交的錢款就越多,許多看管人員都是偷偷地將停車費放進自己的腰包。 作為消費者,你停放電動車時索票了嗎?如果看管人員拒絕給你票據,你怎么辦?你交了停車費,如果車子丟了怎么辦?怎樣才能避免存車不會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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