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午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6-24
電動自行車給出行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增加了許多煩惱 。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新型的代步工具穿梭在申城的大街小巷。然而,擁有了一輛電動自行車,不單是擁有了方便和瀟灑,也許,同時你也就擁有了許多伴隨而來的說不清道不明的煩惱。 “電動自行車好騎、省勁”,頗受市民青睞。在上海任意一家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商店,推銷員都會這樣熱情地向顧客介紹這種優點頗多的代步工具。的確,電動自行車之所以受到市民青睞,首先是因為它方便舒適,操作簡單,尤其深受女士以及年齡較大人士的喜愛。電動自行車一般時速在20公里左右,高于自行車。特別是融電力與人力于一身,接通電源時,它能像摩托車一樣行駛;使用腳踏時,又可以像普通自行車一樣蹬踏前進(Forward),還具有健身功能。同時,它清潔安全,環保、節能,電動自行車既無廢氣排放,也無噪聲煩擾,速度(Tempo)適中,安全。再則,成本相對較低也是電動自行車備受市民青睞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由于電動自行車有這些優點,越來越多的女性和中老年人在選擇代步工具時,將目光投向了它。據了解,自1998年以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Tempo)增長。去年上海的電動自行車產量為11萬輛。到目前為止,上海的電動自行車的社會擁有量已近10萬輛,同比增長100%%。 處境尷尬投訴增多 當電動自行車正以其自身的優勢成為許多申城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時,不少問題也隨即而至。家住閔行區的倪先生去年10月買了一輛外地某品牌電動自行車,行駛兩個月不到,電容量銳減,一次充電竟跑不足20公里(該車說明書承諾一次充電可續行40公里)。找了3家特約維修站,都沒修好。后找到廠家,更換了新電瓶,但一個月不到又“舊病復發”。前兩天,電瓶框架上的螺絲又壞了,到維修站來回十多公里,跑了兩趟也沒能修好,維修人員稱沒有配件,墊了塊橡皮了事。倪先生沒想到,買一輛環保車竟買了個“麻煩”回家。 從上海市消保委和市技監局了解到,隨著本市電動自行車銷量的大幅增長,質量及維修問題逐漸突出,消費者的投訴開始升溫。去年,市消保委受理的電動自行車投訴1663起,市質監局受理的投訴為530起,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1、蓄電池(俗稱“電瓶”)達不到生產廠家及經銷商承諾的行駛里程;2、電機質量、車架斷裂等問題突出;3、售后服務不到位(為促進銷售,許多電動自行車經銷企業作出上門維修服務的承諾,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往往不能兌現)。 電瓶屢出問題為哪般 在這些投訴問題中,電動自行車電瓶的質量問題尤為突出,根據生產廠家及經銷商承諾,電瓶保用期為一年,但不少用戶使用了幾個月后,往往會發生電瓶剛充過電,車子卻沒走幾步就“熄火”的現象,這類情況占電動自行車投訴總量的七成。 上海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分析道,除了電瓶本身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以外,國內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未按照國家所規定的標準生產,以及部分消費者使用不當等,都是造成電瓶使用壽命縮短的主要原因。郭秘書長介紹說,一般電動自行車的電瓶容量在12AH,電動機輸出功率在300瓦以下,且都有腳踏助力裝置,因此電瓶損耗小,使用壽命長。但是,由于目前國內電動自行車市場(Rialto)缺乏規范,不少企業為了增加車的“賣點”,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生產,擅自讓電動自行車超重、超寬、超速。比如,款式追求摩托式樣。事實上,式樣越接近輕型摩托車,騎行功能也就越差。國家規定電動自行車的自重為40公斤,其中3節電池就占了27公斤,如果再加上反光鏡、轉向燈等摩托配件,往往就會超重,現在市場(Rialto)上有的電動自行車重量已達到75公斤。而且摩托式的長座墊,也會因載人而超重。再如,車速追求高速(High Speed)。買電動自行車的人,大多希望車速快。由于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范疇,它的動力、自重和載重都是有規定配置的。為了安全,國家對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標準是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所有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均裝有限速裝置,不會讓你“自由飆車”。但也有不少廠家為迎合“求快一族”的需求,通過拔掉限速插頭調快車速,而超速電動車的電動機輸出功率可能高達500-600瓦。小小的電瓶帶著這種超重、超寬、超速的電動自行車,長期超負荷運行,使用壽命又怎么會不大打折扣呢?超速不僅會縮短電機、電瓶的使用壽命,實際上是在折磨車子,進而影響車輛的穩定性、操控性和安全性,給騎車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另外,消費者對電動自行車的使用不當,也容易給電瓶加重負荷。比如,一騎上去就直接用馬達啟動車子,不用腳踩同時助力進行啟動,這對電瓶會造成沖擊(Impuise)性傷害,影響電瓶的續行里程和使用壽命。 選購電動自行車有竅門 如何挑選一輛稱心的電動自行車呢?郭秘書長介紹了一些竅門。 重品牌:盡量選擇在誠信度好的商場購買,并認準質量可靠、返修率低的品牌。電動自行車是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產品,由于其在使用過程中始終處于運動行駛狀態,所以對其電機、電瓶、車架等動力和控制系統的穩定性、可靠性、安全性都有著較為嚴格的要求。只有設施完善、技術雄厚、管理嚴謹的電動車生產大廠,才會有較強的技術力量從事電機、控制器、電瓶等關鍵部件的研制和生產。 重實用:要選購標準實用型的電動自行車,不要片面地追求外形豪華(Regal)而忽視了內在質量,埋下安全隱患。 重權益:根據誰經銷誰負責的原則,凡遇質量問題,消費者最好與經銷商聯系,由其聯系廠家解決問題。 《上海市電動自行車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規定,整車“三包”期限為半年,電瓶、控制器、充電器等部件為一年,電動機、車架、前叉等部件為兩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發生故障,經過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商應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如果沒有同型號產品,消費者又不愿調換其他型號,應當予以退貨。由于電瓶是易耗品,因此《辦法》規定,售出之日起15日內電瓶不足額定容量90%的應更換新電瓶,電瓶“三包”期內發生故障,或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60%的,應進行重新配組。消費者如碰到上述情況,完全可以憑此規定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重服務: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一定要注意查看廠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務承諾,索取保修記錄卡,并在每次維修時督促維修商做好記錄,以利于出現質量糾紛時有證可查。 保護電瓶“二勤二避” 怎樣正確使用電動自行車電瓶?郭秘書長建議,在使用前一定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并注意“二勤二避”: 勤充電:新的電瓶在第一次充電時,時間一定要長,要保證將電充足。對于鉛酸電瓶來說,不管路程遠近,使用完后都要立即充電,隨放隨充,千萬不能像使用手機那樣到電量完全耗盡才充電。如果車子長期不使用,也要保證每月補充一次電,這樣既可保護電瓶,又能延長其使用壽命。 勤助力:啟動時不要在車子靜止的狀態下直接利用馬達啟動,最好用腳踩同時助力。上橋、上坡、逆風行駛時務必要用腳蹬助力,以避免對電瓶造成沖擊(Impuise)性傷害,影響電瓶的續行里程和使用壽命。 避免超載、超重行駛(如騎車帶人或裝載重物等):行駛中發現儀表顯示電量不足時,要用人力騎行,因為深度放電對電瓶壽命的損耗很大。 避免急剎車:頻繁的急剎車會影響到剎車靈便度,耗費電瓶容量。此外車速不宜過快,因為車速越快,對電瓶的損耗越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