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12-19
18日,桐鄉的朱先生稱他2年前從桐鄉中豪經貿公司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最近因為碰上電動車整治,沒有牌照的不準上路行駛,他才急急忙忙去索要購車發票。可沒想到,公司告訴他發票可以給,但必須先補交150元錢。 買車時只開了一張收據 朱先生說,他2003年7月28日買車時,價格為2150元,并且開具了收據。他當時想,電動車又不需要上牌照,有張收據就可以了。可是今年8月8日晚,由于電動車沒牌照,被桐鄉梧桐派出所扣留了,他這才意識到牌照的重要。所以第二天他就去中豪公司要求補一張購車發票,以備上牌照之用。 “當時公司并沒有說要加錢才可以補發票,只寫了一張便條讓我去派出所領車,現在竟然說要加錢。”朱先生感到十分氣憤,他覺得購買東西要開具發票是理所當然的。至于中豪公司稱與朱先生約定了,不要發票才以2150元賣出這部電動車,需要發票當時就要2300元的價格的說法,朱先生反駁說:“那是不可能的,當時整個桐鄉像那樣的電動車就是這個價錢。” 補發票加收錢并不合理 中豪經貿公司財務科對此的解釋是,他們銷售時都是這樣操作的,分為需要發票的和不需要發票的兩種,價格也是不一樣的。以朱先生購買的電動車為例,現在開發票就要補購買價格的7%即147元。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當時電動車的管理還不是很嚴格,有的消費者覺得發票有沒有沒什么關系,才會出現這種情況。”桐鄉國稅局稅源管理科一名姓沈的工作人員說,顧客購買商品,就有權索要發票,商家是不可以拒絕的,而且稅務部門對不開具發票的商家是要查處的。 不過,針對此事,桐鄉稅務部門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員認為,中豪經貿公司之所以如此操作,涉及征稅模式的不同。適用定額加發票征稅模式的企業往往會采取減少提供發票的做法來減少稅費,如果朱先生與中豪經貿公司事先約定好是否要發票的價格,事情就好辦多了。 但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年多,很難取得當時的有關證據了,桐鄉消協的負責人認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辦法來解決爭執。 朱先生最終通過中豪經貿公司給他寫的便條上了牌照。他告訴其他有同樣遭遇的消費者,只要憑車輛合格證、保修單上登記的身份證,由派出所證明后,一樣可以到車管所上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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