瑯琊網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6-3-6 9
1、電動自行車屬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助動車的一種),在產品銘牌上應標記XK16-301-×××××生產許可證標記。也可向經銷商索要制造商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查看。消費者不要購買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同時應查看電動車是否標有廠名、廠址,有無出廠檢驗合格證。 2、國家強制性標準GB17761-1999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在主要技術性能方面要求,最高車速應≤20km/h,整車重量應≤40kg。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電動騎行時,干態制動距離應≤4m,濕態制動距離應≤15m,選購時應進行測試。 有些廠家為了迎合消費者的心理,對整車質量和車速未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組織生產,車速增高,豪華(Regal)的外觀使整車重量遠遠大于40kg,這些都很難保證剎車性能的穩定性,給消費者的行車安全帶來隱患。所以,消費者不要盲目地追求電動自行車的速度(Tempo)和外觀,忽視安全方面的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