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信息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6-11-27
26日,從工商部門了解到,由于國家對電動車還沒有統一的三包規定,而各個廠家自行作出的三包規定無統一標準,導致不少消費者維權難,甚至因為一些維權知識缺乏導致利益受損害。為此,工商部門發布提醒,向市民公布經銷商常設的幾大“陷阱”,希望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拖延三包期免費服務變收費 市民吳先生買了一輛電動車,用了10個月后,電瓶基本上沒用了。于是他找經銷商交涉,經銷商告訴吳先生,現在店里沒有新電瓶,要換新電瓶則要等廠家發貨。 吳先生聽有新的換當然很高興,可左等右等也等不來新電瓶的吳先生急了,催了幾次都得不到滿意的結果。直到2個月后,經銷商通知他,電瓶到了,但吳先生的電瓶已經過了廠家承諾為期一年的三包期,所以換新電瓶要收費。最后,吳先生只好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霉。 換配件保修期計算藏“貓膩” 除了拖時間以外,經銷商在計算三包日期上也有“貓膩”。工商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經銷商在為消費者更換配件后,并不是從更換之日起開始計算三包期,而是仍舊從整車購買之日起計算,這樣就無形中縮短了免費售后服務的時間。有些消費者沒有注意這些細節,導致自己的權益受損。 維修無記錄事后耍賴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一些商家為了逃避責任,避免退換產品,在給消費者維修電動車后從來不填維修記錄。當消費者多次維修仍解決不了問題要求退換時,經銷商則不承認多次維修,并翻出維修記錄作證,消費者又要吃個啞巴虧。 任何協議都要形成文字材料 最后,工商部門還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電動車中,想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就應該做到以下幾點:購買時必須檢查隨車是否配備齊全的保修卡、說明書、廠家承諾書等,特別應留意保修卡上生產廠家是否對“三包”作出約定,包括“三包”期限、退換貨條件、折舊率等內容,且一定要索取正規發票和保修記錄卡,每次維修都要填寫維修卡。千萬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任何維修、服務商定的協議,都要形成文字材料或寫進發票,以便發生糾紛時留作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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