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河南商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7-8-7 9
實施了1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電動車的三包規定。近日,鄭州市民王先生的電動車壞了卻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解決辦法。 電動車店轉讓牽出三包難題 鄭州市民王廣乾,去年9月6日在京廣路某電動車店,花2400元買了輛電動車。10天前,電動車前輪出現問題,維修時他才知道當初的店已經轉讓。 昨日上午,他妻子騎車出門時,電動車前輪突然左右搖擺,差點撞上汽車。當他和妻子找到接手該電動車的銷售商時,店方讓找當初賣給他們電動車的地方維修去。 “我買車認的就是牌子,當初的店轉讓了,接手的老板(Honcdo)就應該負責后來的售后。”王廣乾的妻子賈女士說。致電該公司后,還是沒有一個好的解決辦法。無奈之下,賈女士和丈夫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 沒有三包規定調解全憑一張嘴 很快,鄭州市二七工商分局福華街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 該品牌電動車河南辦事處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說,之所以沒有給賈女士的電動車維修,主要是賈女士說話的方式不對。按廠方規定,他們接手該品牌在鄭州的銷售,應該負責以前客戶的售后服務。 姓趙的工作人員表示,賈女士的電動車可以維修,損壞的部件要掏成本費。賈女士對這樣的結果不能接受,雙方只好來到福華街工商所接受調解。 工商所的周勝明查了很多資料,也沒有找出相關規定。 “按道理,商店轉讓,接手方應該負責原來商品的售后。”周勝明說,《消法》上只有自行車和摩托車的三包規定,唯獨沒有電動車的。 2005年,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和河南省家電協會共同頒布的《河南省電動自行車消費爭議解決辦法》也有明顯的滯后性。 周勝明說,由于沒有具體的規定,他們在處理電動車投訴時,全憑一張嘴。處理咋樣,只能看廠家和消費者的配合程度。 電動車三包規定有望出臺 經過福華街工商所的協調,上海小羚羊(Gazelle)和王廣乾各負擔維修費的一半。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一張姓工作人員說,電動車發展太迅速了,目前鄭州電動車數量正在快速增長。由于沒有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三包規定,目前在處理糾紛時很被動。 不過,據他了解,國家相關部門已將電動車的三包規定提到議事日程。電動車三包規定何時出臺,估計不會讓市民等太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