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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昨天就《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明確家用車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即日起市民可登錄總局官網提出意見,截止日期為10月20日。 三包是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針對家用車的三包政策從2004年就傳聞將出臺,時隔7年后終于有了眉目。記者了解到,目前各車企已接到《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國家質檢總局擬于10月下旬舉行立法聽證會,有意者可在下月15日前通過傳真010-82260107、電子郵件zhuangl@aqsiq.gov.cn報名。 整車三包期至少2年或4萬公里 家用車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車三包有效期、主要總成和系統質量擔保期、損耗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質量擔保期,自銷售商開具發票之日算起。 其中,整車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發動機、變速器、轉向和制動系統等主要總成和系統質量擔保期不低于3年或60000公里,均以先達到者為準。 為保證規定落實,國家質檢總局將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披露制度,向社會公布制造商的三包承諾,以及消費者集中反映的三包責任問題。 “包修”還包工時費材料費 影響正常使用或安全、無法正常使用、與標準或企業明示的質量狀況不符……車輛在三包期內出現上述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憑三包憑證在指定或約定的修理商處辦理免費修理,工時費和材料費不得另收費。 如果丟失三包憑證,消費者申請補辦后權利不變。銷售商、制造商接到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辦。此外,三包責任不因汽車所有權轉移而改變。 購車30日內現安全質量問題可退貨 車輛購買30日內,因質量問題出現車身開裂、制動或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 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負責免費退貨。制造商在三包憑證中明示的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部件發生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總成。 除上述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外,消費者按本規定實行更換或退貨,應向銷售商支付合理使用補償費用。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其中,n為使用補償系數,由制造商在0.5%至0.8%間確定,并在三包憑證中明示。所發生的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由銷售商承擔。 修理逾5日提供備用車或補償 在整車三包期內,因產品質量進行修理時,如果單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維修備用件)超過5日,修理商應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按規定,修理時間從雙方簽訂修理合同之日算起,到完成修理為止。1次修理時間不足24小時的,視為1日。 遇到下列任一情況,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修理。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出現新的同程度故障;發動機、變速器、車身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總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制造商在三包憑證中明示的其它總成或系統,因同一主要零部件質量問題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同一質量問題修理超5次可換車 在整車三包期內,因產品質量造成的修理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超過35日,或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憑三包憑證、修理記錄、購車發票,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同型號整車。 無同品牌同型號,則須更換不低于原車配置的整車。仍然沒有的,消費者可要求免費退貨。銷售商須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貸款購車的,按合同約定一次退清。 對于消費者的更換、退貨要求,銷售商應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答復不符合本規定、未更換或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三包修理零部件須原裝 規定指出,銷售商向消費者交付車輛時,不得強迫消費者選擇修理商。 修理商用于三包修理的零部件,應為制造商提供或認可且檢驗合格的原裝零部件,其質量標準不低于該車輛生產裝配線上的產品。同時,應保證零部件的合理儲備,以防延誤修理時間。 修理商要建立、執行車輛三包期修理記錄存檔制度。記錄內容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癥狀、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用和工時,以及拖運費用、提供備用車或補償費用、交車時間等。每次修理完畢,如實填寫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交給消費者。消費者有權查閱和復制有關修理記錄。整車三包期內,車輛因質量問題出現故障無法行駛或不能安全行駛時,修理商通過電話無法解決的應到現場修理,并承擔車輛拖運費。 此外,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車輛經維修檢驗合格后再次銷售的,應明示該車是“三包換退車”,并注明更換、退貨的原因。 銷售商、修理商承擔三包責任后,可依法向制造商追償。因三包問題發生爭議而不能解決的,消費者可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訴,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如仍然無法達成一致,當事雙方可依法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8種情形免三包 家用車在三包有效期內有任一下列情況,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擔三包責任,但應提供合理的收費修理: 1、車輛用于出租、租賃或其他運營目的; 2、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3、發票或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碼與要求三包的車輛不符。 不是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對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擔三包責任,但應提供合理的收費修理: 1、消費者購車時,以書面形式被告知車輛存在瑕疵;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2、因消費者未按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維護、修理車輛而造成損壞; 3、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的,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后造成損壞; 4、發生故障后,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 5、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北京日報) 上一頁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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