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俠名 修理廠管理 2013-10-22
員工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企業根據員工表現,每年對員工進行考核評績,以作進級及工資調整之依據,使有職位空缺時給予提升機會,而此機會將盡可能給予本企業員工。 1.1.勤獎勵。員工每個月遲到積累不超過十分鐘、不早退、不臨時請假(事假及兩天以內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請)可獲獎勵。 2.2.績獎勵。員工若有以下佳績者,得由部門主管報請總經理獎勵并作升職之參考。 1) 服務周到,態度良好,博得客戶普遍贊揚者。 2) 品行良好,不計較個人得失,無不良嗜好者。 3) 技術精湛,經驗豐富,見解正確,為企業做出貢獻者。 4) 提出意見、建議獲企業采納,取得效果者。 5) 協助業務發展,使之能增加收益/ 6) 檢舉舞弊或其他對企業不利事情,因此減少或免除損失者。 7) 勇于開拓,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為員工之表率而獲主管推薦者。 8) 遇緊急突發事件如防風、防火、安全事故等應變能力強,臨危不亂,處理得當者。 9) 保護、愛護企業資產、設備和財務,使之免受損失者。 10) 應對處置得當,令企業聲譽增加者。 二、處罰 本企業的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雇、開除。 1.員工若違反下列規則者,將受紀律處罰。 1)消極怠工、擅離職守、外出或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會私客。 2)私自動用企業機器設備作私活,打私人長途電話。 3)工作時間飲酒、奕棋、睡覺。 4)隨地吐痰、丟棄煙頭、雜物。 5)粗言穢語、喧嘩、滋事。 6)造謠生事、企圖陷害或匿名誣告。 7)借企業款項,過期不還。 8)事先未獲主管批準,出差再外繞道營私或利用企業客戶營私。 9)事先未獲主管批準,在工作時間參與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活動。 職工因違反紀律而獲紀律處罰書后,將記錄于本檔案中。 2.員工如犯下列過錯應立即開除。 1)工作態度惡劣,拒絕上級合法及合理之指令。 2)玩忽職守、瀆職造成企業經濟損失。 3)不忠誠于企業事業,貪污受賄及收受未經企業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報營業額、騙帳,除開除、賠償經濟損失外,企業按反賄賂條例規定,將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4)未經批準私自將企業圖紙、文件、資料、產品偷拿出企業。 5)故意損壞企業設備及財產,或故意泄露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 6)聚眾滋事,破壞內部工作秩序。 7)吸毒、盜竊、于企業內聚賭、有傷風化、調戲或利用職權侮辱同事、打擊報復同事。 8)對上級、客戶態度粗魯、不禮貌與同事大聲爭吵、斗毆。 9)私藏違禁物品、軍火、武器于企業范圍內。 10) 未經授權,散步發表不利于企業聲譽、內部運做及經營管理之言論、材料。 11)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或當年累計曠工七日者作自動離職論處。 12) 員工因違反所在地法規而被拒捕或檢控。 13) 工不按企業規定辦事及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失職者除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外,本企業保留追究聲譽損失的權利。 三、員工違反企業紀律制度,其主管縱容、包庇、知情不報或不按規定處理的視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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