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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車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買車、買服務”的觀念已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的共識,而售后服務也逐漸將成為汽車企業生存制勝的關鍵。 投訴一、“凱美瑞”冷氣管道滲漏,導致制冷功能下降 近日,本刊記者接到車主黎先生的投訴:本人購買的凱美瑞轎車在行駛到4萬公里時,去4S店做正常保養,維修人員發現冷氣管雪種管道有細微滲漏現象,本人詢問是否需要維修,工作人員回復難以判斷是否一定是漏雪種,也許是油污,屬正常現象,無需理會。然而當車行駛到5.5萬公里再去保養時,維修人員卻開出了一張空調大修的維修單,需要維修費用5200多元!列出了十多項需要維修的項目,并解釋主要是因為漏雪種而造成空調制冷功能下降,并因為需要大修空調而要拆下很多部件或更換。本人對兩次保養4S店的不同看法得出結論:一、廣汽豐田的產品質量差;二、4S店有意避開保產品保質期,想方設法從消費者手里賺取高額維修費用。車主黎先生表示,本人對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汽車質量及服務產生了質疑,要求廠家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希望國家相關部門和媒體對此事進行查處和曝光。 投訴二、凱美瑞轎車噪音大,新車就需拆機查 車主袁先生向本刊記者投訴:本人購買了一輛廣汽豐田凱美瑞,提車后發現發動機噪聲過大,于是跟4S店聯系,工作人員表示是正常現象。當行駛至1000公里時,到4S店進行檢查(把發動機罩上蓋卸下來了),發現發動機2、3、4缸體進氣門過大,超出正常值0.5。廠家處理意見是打開發動機維修。作為新車發動機不合格怎么能有發動機合格證呢?我要求廠家進行退車處理! 作為一家知名企業,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將如何面對車主的投訴,本刊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 國家質檢總局:經檢測存在缺陷產品將責令制造商召回 針對此事,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該中心專門負責收集消費者的投訴信息,并將其提交給相關部門,有關專家將根據這些信息進行分析判斷,如發現有缺陷存在的可能時,質檢總局將會啟動缺陷調查程序,進而認定是否存在缺陷,如果檢測結果確認其產品存在缺陷的,會書面通知制造商實施主動召回,有關缺陷鑒定、檢驗等費用由制造商承擔。如制造商仍拒絕主動召回,主管部門應責令制造商按照規定實施指令召回程序。 相關法律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說明的除外;(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專家建議】 針對此事,國家轎車質檢中心的相關人員表示:1、購車前對降價幅度較大的車型應慎重考察,了解主要配件品牌及質量狀況,以防過分追求低價,而影響行車安全,增加后期保養維修的費用。 2、購車時不僅要重視產品質量,也要重視服務質量,包括生產廠商的維修政策,經銷商在服務、技術方面的口碑等。3、提車時應仔細檢查車輛,尤其是檢查重要部件工作是否正常,這樣可降低車輛在短時間內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幾率。4、購車后在保修期內最好到正規的4S店或者經銷商處按時保養,并保留所有單據,對于服務站提出的口頭協議,最好落實成書面協議,一方面維修質量比較有保證,另一方面,一旦出現糾紛,有據可依。當出現二次返修情況時,應提醒維修人員對故障原因給予關注,防止再次發生。 汽車消費維權難就難在舉證難,法律法規不到位。企業應該主動承擔相關的社會責任,在經營的過程中開展經常性的消費指導和消費教育,要真實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信息,不要夸大產品的性能和誤導消費者。而消費者也要增強對所選定消費產品性能的科學認識,不要產生誤區。專家分析認為,作為企業應該看到消費者的利益是企業利益在市場上的體現,企業的利益是通過消費者的消費而完成的,只有企業不斷地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全心全意地為消費者服務,消費才能持續,企業的利益才能保障。但有些企業處處以企業利益為重,只做對企業有利的生意,一旦發生消費糾紛,該承擔的義務、應盡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使得消費者的投訴得不到應有的解決。海峽網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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