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7-9-20
太原市消協發布第8號消費警示,再次明確對電池三包的規定。整組更換:三包有效期從更換之日起計算;重新配組:達到額定容量的電池,三包有效期仍從購買之日起計算。 太原市關于電動車三包的地方性法規已出臺一年有余,但關于電動車電池的三包問題,消協、行業協會、經銷商卻出現了不同的解讀,消費者維權頻頻遭遇瓶頸。為此,19日,太原市消協發布第8號消費警示,再次明確對電池三包的規定。
胡女士咨詢市電動車行業協會后,得到的答復依然是電池不能續保。但求助于省、市消協時,對方卻告知電池更換后,三包期應重新計算。 記者就此與市消協、電動車行業協會取得了聯系。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按規定,胡女士更換后的電池應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三包期。市電動車行業協會相關人士則認為,胡女士電動車電池的三包期應按購車之日算起。 那么,這一法規在市場(Rialto)上的執行情況如何呢? 記者在省城朝陽街等處采訪了十多個品牌的電動車經銷店,僅有一家經銷商表示,三包期內,電池出現故障更換后,可以續保。絕大部分經銷者稱,更換的電池三包期不能續保,還有商家甚至對此毫不知情。 9月19日,記者從12365質量投訴舉報中心,以及省、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的投訴日益增加,矛盾也主要集中在電池上。消協工作人員強調,電池的更換分兩種情況:整組更換和重新配組。整組更換后的電池,其三包有效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重新配組后的電池,達到額定容量的,三包有效期仍從購買之日起計算。 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旦受到侵害,要及時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若無法解決,可向消協投訴,或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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