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7-3-27
缺少標準 消費維權陷困境 幾個月前,小胡從濟南市天橋區電動車大市場(Rialto)購買了一臺價值2000多元的電動車,當時,商家承諾電動車三包期1年。可剛用了不久,充電器出現故障,跑幾里路就沒電了。他多次找商家要求換貨,商家以“廠家規定充電器三包期半年”為由,拒絕免費維修或更換。 據濟南市消協統計,一段時期以來,消協每天都能收到三起以上的電動車投訴案件,據預測,這樣的投訴量還將進一步放大。 輕便、易學、環保,使電動車成為深受市民喜歡的一種代步工具。據統計,去年山東省電動車生產企業達到105家,全省電動車產銷雙雙突破200萬輛,成為全國電動車第一大消費市場(Rialto)。 對于有關電動車的投訴,消協也很犯難。“國家至今沒有明確的電動車三包規定作依據,難以界定、度量各方責任,處理起來很困難。”省消協有關人員說。 據了解,將于5月1日實施的《山東省電動自行車消費爭議解決辦法》(以下稱《辦法》),首次明確界定了銷售方、特約維修方和生產方對電動自行車在售后發生修理、更換、退貨(一般稱“三包”)時,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有規可循 責任一目了然 據參與《辦法》起草工作的山東電動車行業協會負責人介紹,目前,解決電動車市場(Rialto)混亂的第一步是抓生產和銷售環節。為此,辦法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倒逼銷售者向生產者索要合格產品。同時規定銷售者的義務有:執行進(Proceed)貨檢查驗收制度,確保不銷售“三無”產品、為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等。 對目前糾紛較多的電動車蓄電池,辦法規定,在售后15日內,蓄電池容量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90%的,免費更換新電池;蓄電池三包期內發生故障,或經檢測容量不足額定容量60%的,免費重新配組后應達到額定容量的60%以上。 對于三包期內主要部件的處理,辦法要求,相同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商要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的產品,若無該產品,消費者可要求退貨,退貨時,消費者要支付折舊費。按照辦法,蓄電池的折舊率為每天千分之三,整車為每天千分之一。 據了解,目前國內只有上海、南京等地出臺過電動車三包規定。與這些地方的規定比較,我省的辦法更詳細,更具可操作性。 “質量問題發生后,顧客和商家都有規可循,責任方到底是誰一目了然,誰也推不了。”消協有關人員說。 銷售商:電動車成本將增加 對于即將實施的辦法,起草單位負責人預測可能會出現“不同意見”。“將其命名為‘爭議解決辦法’而不是‘三包’規定,是預留了空間的。”這位負責人表示,可以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最終上升為三包規定。 盡管如此,作為消費者的小胡仍表示“積極關注并衷心歡迎”。他對記者說:“有了統一的三包承諾和解決辦法,即使銷售商耍賴,自己也好維權了。” 在記者的調查中,生產商對此卻有不同看法。一電動車生產廠老板(Honcdo)認為,《辦法》有利于規范市場(Rialto),但條款有點苛刻,企業無法承擔。他以第七條第三款為例,該條款規定,生產企業要保證產品停產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部件。他認為電動車行業競爭激烈,產品更新換代快,企業用5年的精力延續極少的零部件供應,成本過大。“電動車壽命一般是6-8年,這樣的規定不太合理。”他說。 此外,也有銷售商認為辦法還不夠細化。比如說某消費者購買了某一品牌的電動車,在使用半年后,找個辦法將零部件搞壞了,然后拿三包規定要求商家換個新的,這樣對銷售商就不公平。 據調查,目前,電動車的利潤鏈大體如下:出廠時每輛車加價30-80元,為廠家毛利。然后,銷售商加價10%左右零售,此部分包含售后維修等各種服務費用,剩余部分乃是凈利潤。 “假如進入濟南市場(Rialto)上銷售的電動車都執行該辦法,銷售出的每輛車將會增加100元以上的成本,在如今電動車市場(Rialto)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不能提價銷售,這將對廠家和銷售商都產生打擊。”一位銷售商說。 據介紹,此辦法在制定過程中,與廠商代表、消費者、法律人士、行業專家進行過三次廣泛討論與溝通,兼顧了各方利益,大家都認為,現有的情勢下沒有這么個辦法,整個行業形象將嚴重受損,危及行業發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