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俠名 汽車4S店管理 2013-10-22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章 總則 (一)使本企業員工的勞動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以及企業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企業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聘用 (三)本企業聘用的員工,一律必須經過考試,面試合格,填寫聘用員工登記表、審查通過后,簽定勞動合同,經過試用,試用期滿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表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試用期。 (四)試用期內表現不良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按實際工作日發給試用期工資,給單位造成損失者,將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五)試用人員報到時應提交下列表件: (1)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和醫院體格檢查表。 (2)最后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3)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4)其他必要的文件:學歷證明文件、資格證書等。 (六)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體格檢查不適合者。 (2)有犯罪前科者。 (3)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習癖者。 (4)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者。 (5)綜合能力、體力無法適應工作需要者。 (6)在外兼職工作者。 (7)在校就讀學生。 (七)聘用外地專業技術人員或經營管理者,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辦理。 (八)企業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和效益工資三個部分組成,并就其能力、年齡、職務,訂立九個職級。具體按照薪資管理制度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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